我院驻村扶贫干部王东方
荣获优秀扶贫工作队员荣誉称号
我院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地矿局关于驻村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于2018年3月选派院办公室副主任王东方赴化隆县德恒隆乡若索村开展第二轮驻村扶贫工作。
该同志自2018年3月驻村扶贫以来,始终坚持贯彻选派单位对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驻村第一书记的带领下,认真学习各项扶贫政策,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了2018年的各项扶贫工作任务。
该同志在日常扶贫工作中主要负责村情户情的梳理汇总,各类统计表格的填报,各类总结汇报等材料的起草等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该同志能及时了解基本户情,并予以汇总更新,为日常扶贫工作提供了准确详实的村级户级基础数据和信息。
同时,该同志在日常工作中能积极学习工作技能,不断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工作队中积极主张并实施了扶贫信息网络共享,使工作队员能随时随地的查阅、编辑、上报各类村级和户级信息,使工作队的扶贫工作摆脱了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极大地方便了工作队员的日常工作,各项数据的汇总和表格的填写能达到快速准确,使工作队的工作效率大幅提高。
在扶贫资金管理方面,该同志能认真细致,谨小慎微,确保各项扶贫资金发放准确及时。同时,该同志能坚守底线,不拿村民一针一线,能坚决按原则办事,确保了各项扶贫政策公平公正地贯彻落实。
在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驻村队全体成员的团结奋斗下,2018年11月15日,若索村顺利通过化隆县县级脱贫验收,12月11日通过海东市市级脱贫验收,12月19日通过青海省省级脱贫验收。我院选派的驻村扶贫干部王东方同志也因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被化隆县德恒隆乡评为2018年度“优秀扶贫工作队员”。
供稿:王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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