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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首页  → 院务动态  →  优化地勘工作外部环境,保障野外生产顺利开展 ——玉树州优化地勘工作外部环境推进会在省地调院召开
信息来源:党群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5月2日 访问频度:11737

优化地勘工作外部环境,保障野外生产顺利开展

——玉树州优化地勘工作外部环境推进会在省地调院召开

418,玉树州优化地勘工作外部环境推进会在青海省地质调查院召开。玉树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王勇、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总工程师潘彤、青海省地质调查局副局长王富春、青海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副局长肖积图、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总工程师黎存林、青海煤炭地质局副局长李小豫出席了会议;州属各县主管副县长及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地调院等五家地勘单位的领导参加了会议。玉树州国土资源局局长蔡旦主主持会议。

会上,州国土局局长蔡旦主通报了玉树州2012年各类地勘项目实施情况及2013年各类地勘项目安排情况;地矿局总工程师潘彤、有色局副局长肖积图、地调局副局长王富春分别与各县主管领导签订了关于共同促进地质勘查工作的协议书;州常委、常务副州长王勇与各县主管领导签订了关于维护外部社会环境,支持地勘工作的目标责任书。

王勇副州长在会上作了讲话,就如何营造良好的资源勘查外部环境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玉树州地勘工作的责任感。要认识到加快玉树州地质勘查工作是国家实施找矿突破的战略需要,是推进我省“两新”目标和“三区”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实现玉树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二是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加快推进地质勘查工作。地勘单位要协助地方政府构建和维护生态安全、文明和谐的地勘工作新秩序。地方政府要全力维护好地质勘查工作外部环境。努力实现资源勘查开发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双赢”。三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全年地勘工作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合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宣传教育。

治多县、曲麻莱县、杂多县、称多县、囊谦县主管副县长及国土局局长分别作了发言,介绍了本辖区特殊的民族、宗教、地理、历史情况,并就近年来各县地勘工作外部环境协调所做的工作以及实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各地勘单位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他们表示,将真正做到工作下基层,广泛动员基层党员干部,向牧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提高群众对地勘工作的认可度和信任度,同时建立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管理,努力克服困难,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地质勘查外部环境优化工作。

有色局、核工业局、煤矿地质局领导在发言中表示,地勘工作关系到国家资源的安全问题,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野外生产作为地勘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离不开当地政府和农牧民群众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地勘工作外部环境得到了彻底改善,为地勘工作的顺利展开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这一切都得益于州县各级政府及基层干部群众长期以来付出的努力。为进一步优化外部环境,各单位将不断加强与州县政府的沟通与理解,遵守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密切配合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安排,及时向政府部门通报项目开展情况;各局严格执行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严肃项目组野外作业工作纪律,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培训及监管,全面提高地勘队伍的整体素质;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践行“绿色勘查,文明施工”的方针,注意日常工作的细节,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及时填埋探坑,恢复植被;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习俗和生活习惯,进一步与群众的感情。

地调局副局长王富春表示,2013年省地勘基金涉及玉树州各县的项目较多,局里高度重视外部环境工作。本次会议召开及时、富有成效。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局里将召开主题座谈会,根据协议书内容确定组织机构、人员力量和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保障今年青南地区野外工作顺利展开。地调院院长吴正寿说,近年来院里承担的项目在玉树的野外施工较为顺利,感谢州、县、乡各级政府对地勘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双方建立了良好的互信基础和协商机制,遇到问题能够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和解决。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项目组环境保护意识。

地矿局总工程师潘彤对玉树州近年来给予局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了真挚的感谢。他说,玉树地区资源禀赋优越,必然成为重要的资源勘查基地,因此地勘工作外部环境显得尤为突出。近年来,玉树各级政府为优化外部环境,推进地勘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不乏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进行大力推广。如基层政府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翻译成藏文,向牧民群众发放,让群众了解到开展地质工作是为了国家战略的需要。同时,地勘单位也要积极采取可行的办法开展工作,如优先整装勘查和公益性项目,根据轻重缓急逐步推进,最大程度地减少客观条件给项目进度带来的限制因素;坚持“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将环境保护贯彻地勘工作的始终,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各方责任。

王勇副州长在会上还强调:地勘外部环境协调工作要实行首长责任制,第一责任人为县长,具体责任人为主管副县长,将这项工作作为长期任务来抓;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作为群众工作的依据,在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满足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地勘单位要加强队伍管理,按照协议书的要求进点之前与当地政府及时沟通,撤出之前做好平坑、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措施;针对会上各别县提出的地勘外部环境推进工作评比标准问题,应加以完善,例如地方之间互相评比、地勘单位参与评比、评比指标尽可能量化等。最后,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骆惠宁书记在省重要能源矿产资源配置领导小组第10次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加强地方政府与地勘单位的沟通、相互理解和支持,切实做好地勘外部环境工作,维护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本次会议的召开对于我省地勘工作在玉树地区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参会各方就优化地勘工作外部环境达成了共识,初步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责任机制、协商机制及运行机制框架,将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会议现场
签订共同促进地质勘查工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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